NCC宣布,2017年起有線電視將實施分組付費,而日前NCC召開付費方案的說明會,卻引起許多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強力反彈。NCC表示,若業者在2017年提前完成全面數位化,要提出與現行收費方式不同的三組付費方案,但業者認為這樣是在處罰努力推動100%數位化的行為,為了避免政府政策影響現行收費模式,業者表示只願將數位化進度停在99%,以免提早被迫轉入分組付費進程。
根據今(2014)年1月,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公布之2013年下半年「數位匯流大調查」的民調結果,有64.6%民眾表示支持有線電視2017年開始分組付費,54.3%有意願轉換為新業者。同時,也有四成民眾對媒體收視環境感到不滿意;至於有線電視目前費率部份,則有47.1%覺得並不滿意。也就是說,消費者不但對於現有收視環境與費率感到不滿意,而且希望能轉換業者,更對有線電視進入分組付費模式抱持期待。對此,NCC推動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跨區經營,希望打破既有業者在各地區壟斷、寡占的現象,並要求跨區經營必須提出分組付費模式,但至今卻沒有一家系統業者提出符合NCC要求的分組付費方式。[1]
觀察近期所曾提出過的分組付費的費率模式,NCC提出過三種不同說法。第一種:可分為「基本頻道普及組」及數組「基本頻道套餐組」,分別有單組與套餐總額的價格上限。第二種:針對系統業者想進行跨區服務者,則需提供「一加三組」分案,第一組是基本組,費用以200為上限,另外三組費用自訂,但總價不得高於現行價格。第三種:以現行費率為中間價格,上下各延伸一組較高與較低的費率。但目前尚未有業者依據上述三種方法提出分組付費時代的新費率模式。
換言之,消費者已經產生需求,主管機關提出應對方式,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認為改變收費模式會造成營收流失[2],因此僅願意消極配合在2017年前逐步達成進度,讓筆者不禁懷疑,有線電視業者對於分組付費的抗拒,是否就是台灣民眾遲遲無法獲得良好收視環境的主因。一直以來,臺灣的通傳產業有部分建設落後他國而為人所詬病之處,社會輿論多將其歸因於NCC太過保守、管制措施過多、通傳法規跟不上業者建設的腳步等云云,但今日出現了反證。台灣的有線電視產業無法順利走向分組付費,主要的原因是業者抗拒現有獲利結構的改變,而非主管機關的不當管制。
對於習慣既有利益與收費模式的系統業者而言,要轉換至分組付費當然有難度,而業者所執著的費率問題,其實就是在收費模式還未能確定之前,頻道與系統業者無法精確地將可能損失的廣告營收,移轉至較高的頻道授權費用,進而影響系統業者不願提出比現行費率更低的分組付費模式。但,這是台灣有線電視產業必然的走向,就算現在業者不願精算營運成本與收費內容的關連,也不肯提出比現行費率更低的收費模式,但2017大限一到,就算是趕鴨子上架,業者也無從置喙。不過,換個角度想,在全台灣尚無業者提出比現行費率較低的分組付費模式前,若有業者能勇於提出,不但符合NCC與消費者的共同期望,也能在新規定上路之前有更長的測試期。也就是說,有線電視如何透過分組付費建立協同過濾機制,收視戶資料是否將有望成為新一波的大資料(big data)商機,都是系統業者可努力經營的方向,而非僅一昧地限縮於費率的制定方式,業者們的著眼點可以更遠。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本文曾刊登於103.6.15中央網路報/星期專論>
[1]「系統跨不出『區』 有線電視業者怨NCC」, 聯合新聞網,2014年5月26日,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3/8700124.shtml」。
[2]「NCC:沒逼頻道提前分組付費」,聯合新聞網,2014年5月13日,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3/867125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