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政府的老人褔利政策,在內政部所預計的社會福利津貼中訂有排富條款,其含蓋的對象包括政府補助收入安置者、已領取各類保險給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榮民就養給與、有退休金月生活津貼等人,還有那些具有高所得或高不動產價值者,以及入獄刑或因案羈押者;其中,所謂的高所得者是指其年收入超過五十萬元,或是有房地產價值在五百萬元以上者。而在目前台灣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約計有194萬人,扣除前述己有保障之人員後,約有44萬人合乎老年褔利津貼的發放標準,若以每人三千元的發放金額來看,則政府所需支付的經費約一百六十億元左右。
以政府動則數兆元的財政收支來算,一百六十億元的老人津貼並不是很大的金額,問題是在過去的一年中,政府因政策空轉己耗去極大的財力,而政黨無限上綱所造成的有形損失(如核四)與無形耗損(如人民對政策不當所產生的信心危機),加上資金外流,企業出走所造成的產業空洞化,不僅讓政府減少了財源收入,而且嚴重消弭了稅基,使得可資課徵的稅收大幅度的減少,而以目前政府本身的財政務狀況來作觀察,其財力根本無力來負擔這一百六十億元的經費,在此情況下,若政府只是為了兌現其選舉時的福利政策,而不考量當前政府財政嚴重不足的事實,一方面要求立法院修法調高政府的舉債上限,一方面發放老人津貼以討好部分的老人族群,此種只顧政治利益而未考量民間疾苦的作法,不僅刻意淡化了嚴重的經濟不景氣之現實,而且也讓後代的子孫承擔了更大的債務,以理說不過,論情講不通,而且亦有欠公允原則。
若再以當前政府財政預算來觀察,明年政府的軍購預算估計要增加六百億元,而立法院臨時會在六月底通過的金融六法又減少了政府三百億元的歲入,預估明年政府的收支差額約四千億元,即使大幅刪減各部會的預算,最少還有四百億元的缺口,在政府資金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這種為了選舉目的所提出的錢坑法案,不僅不符合政府財政收支的原則,而且還會排擠到國家的經濟建設與整體社會福利的公平性,在此情況下,政府若只為了兌現總統競選的支票,而在無經費的情況下亦勉強編列預算到立法院審核,則在野黨的立委將面臨刪除得罪選民,不刪除將拖垮政府財政的兩難;再依當前的政治生態來看,年底即將舉行立法委員的選舉,在政治現實的考量下,可以預見立法委員既不願得罪選民,亦不願意見到政府無米之炊的窘境,只有以拖待變,最後可能不了了之,此實非全民之褔;另方面,執政黨精於選舉謀略的算計工夫一旦被識破,可能又會迫使黨意無限上綱,在主流與非主流的激辯中釀成更大的口水爭議,而讓無辜的民眾陷於不安的情緒中。
何時執政黨才能學會以誠待民,將人民視為是真正的總統的頭家,這將是影響年底選舉的重要因素,而真正的成果則有待人民來作進一步的檢驗。
(本評論刊登於90.7.9民眾日報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