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有鑒於網路新媒體已成為學運及社運的傳播與動員利器,決定在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內,新設「新媒體小組」。
「新媒體小組」不能只有網管人員和網頁編輯,應配置採訪人員,在獲得充分授權後,可以主動或被動地直接與院長、副院長、政委及各部會首長互動,隨時針對重大政策澄清流言與誤解,並對政策要旨提供更多補充說明。訊息必須具可讀性及新聞性,因為有即時性,又都是高階決策者的第一手談話內容,訊息一經刊布,勢必受到傳統及網路新聞媒體、政策利害關係人,乃至各類民間團體的高度重視,並成為傳統及網路新聞媒體的即時新聞報導焦點。
當新媒體小組本身就成為政院自營網路媒體的經營單位,政院決策者的話語權,將不會再受任何其他新聞媒體的牽制,而能真正做到隨時針對重大政策,與民眾直接溝通。至於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及各部會原有之新聞發布單位,則要負責為決策者提供最新、精確的背景資料,做為首長發言的補充資訊。
當政院經營出為自己發聲的網路新媒體後,行政院長等於就是這個自營媒體的負責人,政院發言人則是要扮演該媒體的總編輯角色。而新媒體小組的成員,必須具備對政院政策及外界反應的新聞敏感度,藉著能夠隨時與決策者互動的優勢,讓決策者希望與民眾溝通的訊息,得以即時發布,而不必再受制於其他新聞媒體新聞價值或新聞框架的篩濾或扭曲。如此,也才能回復政院對重大政策的話語權。
這個政院自營的新聞媒體,與政院官網大不相同。前者的訊息發布,是即時的、動態的,並能隨時掌握社會脈動;後者則偏向提供靜態的,資料性質的訊息。兩者相輔相成,互為犄角。
此外,政院發言人辦公室及各部會的新聞發布單位,除了支援政院自營新媒體的運作外,也還是可以一如往常為新聞界提供服務,並繼續平時的公關文宣作業。例行文宣業務與政院新媒體的運作雙軌並行,也並無疊床架屋之慮。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作者為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本文曾刊登於103.5.14中國時報媒體評論>
「新媒體小組」不能只有網管人員和網頁編輯,應配置採訪人員,在獲得充分授權後,可以主動或被動地直接與院長、副院長、政委及各部會首長互動,隨時針對重大政策澄清流言與誤解,並對政策要旨提供更多補充說明。訊息必須具可讀性及新聞性,因為有即時性,又都是高階決策者的第一手談話內容,訊息一經刊布,勢必受到傳統及網路新聞媒體、政策利害關係人,乃至各類民間團體的高度重視,並成為傳統及網路新聞媒體的即時新聞報導焦點。
當新媒體小組本身就成為政院自營網路媒體的經營單位,政院決策者的話語權,將不會再受任何其他新聞媒體的牽制,而能真正做到隨時針對重大政策,與民眾直接溝通。至於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及各部會原有之新聞發布單位,則要負責為決策者提供最新、精確的背景資料,做為首長發言的補充資訊。
當政院經營出為自己發聲的網路新媒體後,行政院長等於就是這個自營媒體的負責人,政院發言人則是要扮演該媒體的總編輯角色。而新媒體小組的成員,必須具備對政院政策及外界反應的新聞敏感度,藉著能夠隨時與決策者互動的優勢,讓決策者希望與民眾溝通的訊息,得以即時發布,而不必再受制於其他新聞媒體新聞價值或新聞框架的篩濾或扭曲。如此,也才能回復政院對重大政策的話語權。
這個政院自營的新聞媒體,與政院官網大不相同。前者的訊息發布,是即時的、動態的,並能隨時掌握社會脈動;後者則偏向提供靜態的,資料性質的訊息。兩者相輔相成,互為犄角。
此外,政院發言人辦公室及各部會的新聞發布單位,除了支援政院自營新媒體的運作外,也還是可以一如往常為新聞界提供服務,並繼續平時的公關文宣作業。例行文宣業務與政院新媒體的運作雙軌並行,也並無疊床架屋之慮。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作者為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本文曾刊登於103.5.14中國時報媒體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