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了推動流行音樂產業,打算推動流行音樂認證。消息一出,許多人都覺得一頭霧水,連流行音樂圈的人,也多半認為沒有必要或沒有幫助。


據個人了解,目前流行音樂有推認證制度的,是英國的rockschool,國際搖滾音樂檢定中心。他們針對熱門音樂,設計了一套評鑑制度,例如流行音樂的演唱,或者如爵士鼓、電吉他等樂器的演奏等等,區分不同等級,去年國內已有業者引進。但這樣的認證有多大的公信力,通過檢定的人是否可以執業,還是個問題。


古典音樂界也有鋼琴檢定,並且行之多年,但是,沒有一個真正的鋼琴演奏大師是靠檢定起家的,甚至可以說,他們根本沒必要去檢定。你要是去問一個鋼琴家通過了鋼琴檢定第幾級,肯定是對他的一種羞辱。畢竟藝術與技術不同,後者有客觀而精確的標準,好比汽車駕照或醫師執照,是一翻兩瞪眼的。但音樂訴諸美感,如果太精準,反而失之匠氣,靠匠氣創作或演奏的音樂,必然缺乏生命力而不耐久聽。當然,音樂需要技巧,但技巧只是一個基本,基本之上的表情、美感,才是最重要的,偏偏後者無法用呆板的檢定來判斷。


比起古典音樂,流行音樂的因素更複雜。因為它訴諸大眾,大眾的口味不易捉摸。有的歌曲明明俗不可耐,卻可能給青少年刺激和快感而大受歡迎。過去就常發生唱片主打歌不怎麼流行,反而是另一首歌走紅的情形。可見,流行音樂界推證照制度,頂多只能做為參考,至於用這個方法來振興流行音樂產業,似乎更是風馬牛不相及。


另有一說,證照是先針對流行音樂表演時的燈光、音響等工作人員實施檢定。誠然,這些技術的認證比起音樂本身來得客觀,但燈光、音響的專長可應用的範圍很廣,跟其他領域的關係甚至更密切。為何一定要扯上流行音樂?令人費解。
流行音樂產業的危機,主要在於網路發達,民眾可輕易上網聽到喜歡的流行歌,越來越少人捨得花錢買唱片。所以,歌手們紛紛開演唱會另謀生路。從這個角度來看,即將成立的流行音樂中心,或許還有點幫助,然而後者的必要性亦不無疑問。


如果政府真的介入流行音樂的認證,那該不會是古今中外的創舉吧?這也可以叫作文化「創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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