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台辦新任發言人馬曉光在數日前表示,希望兩會第十次會談在春節後舉行,預定簽署避免雙重徵稅、氣象合作、地震監測等三項協議。預料「兩岸租稅協議」將成為會中焦點議題,然簽署此協議對兩岸互動及台商而言,會帶來哪些影響,值得關注。

不諱言,在經濟自由化、全球化下,各國簽訂租稅協議已是趨勢。據統計,台灣已跟17國簽署所得稅協定,而大陸業與九十多國簽署。然兩岸經貿日益密切,大陸早已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兩岸卻遲遲未簽租稅協議,實不利於兩岸經貿發展。據海基會估計,目前在大陸的台資企業約9萬家,而常住台商人數已逾100萬人;因此,兩岸稅制對於人民、企業及政府之影響日益深遠。由於兩岸租稅制度差異頗大,充滿不確定,重複課稅經常發生,台商相較其他國家企業亦處於較不利競爭地位;職是之故,及早參照國際租稅實務並簽署租稅協議實刻不容緩。

兩岸租稅協議係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為藍本,同時考量經貿往來狀況、雙方稅法規定、及參酌國際租稅政策等因素;並基於互惠原則,就跨境活動產生之各類所得,商訂相關之減、免稅措施,以避免雙重課稅;同時也要就雙邊的稅務行政協助及合作範圍進行商討,以防杜逃漏稅。兩岸租稅協議原本規畫於2009年底第四次江陳會時簽署,但因課稅權認定爭議加上台商有所疑慮而延宕至今。

整體而言,兩岸簽署租稅協議不僅有助於移除貿易與投資障礙、降低納稅成本及建構爭議解決機制、並可透過資訊交換、建構租稅公平環境,進而可提升台灣投資環境吸引力。對台商而言,可讓二岸間的租稅規範更清楚,避免被重複課稅;若大陸台商的課稅權劃給台灣,則台商更可在台灣繳稅而獲得較低稅率的優惠。舉例來說,台商在台灣的營所稅是17%,大陸稅率則是25%,台灣的租稅負擔相對較輕,將有助於台商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廠商在大陸公平競爭。唯缺點是原一些隱藏性的稅制調整或兩岸布局,可能會有被攤在陽光下的疑慮。

底下就幾個重要的項目進一步分析。就重複課稅來說,目前兩岸間所採的方式是單方面透過國內法規定以免稅法或扣抵法等方式來解決跨國納稅人所承受之雙重稅負。未來可考慮由雙方按照平等互惠原則,藉由協商而簽訂國際租稅協定來避免重複課稅,應更具效率。此外,鑑於所得稅法及租稅減免措施,常因應經濟、社會發展及政府財政狀況而作修正,投資人之所得稅負因此處於不確定狀態。而兩岸租稅協議正可提供免稅或優惠扣繳率,優先於稅法適用,對投資人而言,可免受稅法修正干擾及降低投資風險。

再者,伴隨兩岸經貿關係日趨密切,租稅規避之種類及範圍亦隨之增加。為了防堵納稅義務人避稅及逃稅而使國家稅基遭受侵蝕,在租稅協定內容中加入資訊交換條款,藉由交換居住者之課稅資訊防堵租稅漏洞,可有效地杜絕避稅與逃稅。論者有謂,何以簽署租稅協議可增加我國的投資吸引力呢?因為大陸已與我國主要競爭對手-韓國已洽簽租稅協定,但台灣未簽,所以在其他投資條件相同的情形下,外資及陸資來台投資無租稅協議之適用,其稅負或將高於投資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而影響外來投資。換言之,唯有兩岸簽署租稅協議才能有效提高投資吸引力。綜合言之,兩岸簽署租稅協議,應是利多於弊,盼於第十次兩會會談後簽署生效。

(本文精簡版刊載於2014年1月29日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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