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容易,在紛紛嚷嚷中送別了事事造「假」的二○一三;二○一四在大家期盼與祝福中,悄然到來。

台灣的跨年,不外是由藝人擔綱的歌舞表演,以及眨眼即逝的煙火施放。煙火施放是公共財,在開放空間舉行的歌舞表演,則是準公共財。不論是公共財、準公共財,坦白說,民眾只要不掏錢都很樂意捧場,辛苦一年藉機喘口氣也是好的。

為此,跨年最好的方式莫過於「官辦民營」。由當地廠商共同出錢,捐出的經費則給予免稅。於是招商多的縣市,跨年晚會必然聲勢浩大;否則,難免輸人又輸陣。地方官員為博取跨年「政績」,會努力招商;出錢的廠商又可大作廣告,廣為宣傳;而辛勤工作整年的小老百姓,才有機會歡樂一下。豈不是皆大歡喜「三贏」?

(本文刊載於2014年1月2日聯合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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