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大會12月12日通過「提升議事效率專案小組」方案,包括黨團成立門檻提高為6人,以及成立「國會警衛隊」,在必要時可動用「警察權」維護議會秩序。此方案應可獲得大多數民眾認可,因為近日來在臉書上,已有民眾提出立委們有資格領年終嗎?表示民眾對於立法院議事的低效率、打架與霸占主席台的行徑,已經快到無法忍受地步。
立法院打架及霸占主席台已成常態,綠營立委嗆說要強渡服貿協議,就得見血,不知道說這話的立委民主素養何在?難道,任何表決都得打架見血?那我們如何教育下一代?再說王院長說,國會改革必須是「共識決」,而非單純表決就能決定。民主是比人頭,多數決通過任何決議及法案就是民主的基本規範,在全世界民主國家皆然,不是國會議長一人說了算。王院長所謂共識決就是只要一人不同意就無法通過,也等同給予反對之一人或一黨否決權,這在世界民主國家都是前所未聞。況且立法院開不成會,議長責任最大,放眼全世界,沒有一位議長要求自己黨籍國會議員先排除一切障礙,然後等議長來主持會議的。
為避免立委打架及霸占主席台事件發生,筆者曾於民國98年4月28日投書媒體建議立法院應該設立糾儀長,維持立法院秩序。當然在立法設立糾儀長立法過程中打架情事勢必發生,甚至可能發生流血事件,但為了國會殿堂的運作順暢,以求一勞永逸,設立糾儀長應屬勢在必行。糾儀長設立之後,不僅在院會,亦可在委員會執行職權,維持會場秩序。馬英九總統曾要求民進黨當時主席蔡英文約束其黨籍立委,然在民主國家中此屬道德層面,黨主席約束立委實難做到,亦於法無據。關鍵在立法院本身,立法院應速設立糾儀長制。
我國民主學習英美,英美兩國國會皆設立糾儀長制度,維持國會秩序,糾議長由議長提名,院會通過,地位等同立法院祕書長,下設助理若干人,有權指揮立法院警衛隊。台灣的立法院打架或霸占主席台屢登國外媒體,糾儀長的設立,可建立議事秩序,讓國家名譽免於蒙羞。否則全世界都會認為我國的民主示範,就是立委開會打架或霸占主席台,議長事不關己,袖手旁觀。
欣聞立法委員提案成立國會警衛隊,宜擴而大之,建立糾儀長制,由糾儀長指揮國會警衛隊。如此一來,那些公開反對引用外力(指立院駐衛警)維持秩序人士,就不能再反對,因為糾儀長及國會警衛隊是立法院本身制定之法律,而非外力也。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刊載於102.12.24 中國時報A14版)
立法院打架及霸占主席台已成常態,綠營立委嗆說要強渡服貿協議,就得見血,不知道說這話的立委民主素養何在?難道,任何表決都得打架見血?那我們如何教育下一代?再說王院長說,國會改革必須是「共識決」,而非單純表決就能決定。民主是比人頭,多數決通過任何決議及法案就是民主的基本規範,在全世界民主國家皆然,不是國會議長一人說了算。王院長所謂共識決就是只要一人不同意就無法通過,也等同給予反對之一人或一黨否決權,這在世界民主國家都是前所未聞。況且立法院開不成會,議長責任最大,放眼全世界,沒有一位議長要求自己黨籍國會議員先排除一切障礙,然後等議長來主持會議的。
為避免立委打架及霸占主席台事件發生,筆者曾於民國98年4月28日投書媒體建議立法院應該設立糾儀長,維持立法院秩序。當然在立法設立糾儀長立法過程中打架情事勢必發生,甚至可能發生流血事件,但為了國會殿堂的運作順暢,以求一勞永逸,設立糾儀長應屬勢在必行。糾儀長設立之後,不僅在院會,亦可在委員會執行職權,維持會場秩序。馬英九總統曾要求民進黨當時主席蔡英文約束其黨籍立委,然在民主國家中此屬道德層面,黨主席約束立委實難做到,亦於法無據。關鍵在立法院本身,立法院應速設立糾儀長制。
我國民主學習英美,英美兩國國會皆設立糾儀長制度,維持國會秩序,糾議長由議長提名,院會通過,地位等同立法院祕書長,下設助理若干人,有權指揮立法院警衛隊。台灣的立法院打架或霸占主席台屢登國外媒體,糾儀長的設立,可建立議事秩序,讓國家名譽免於蒙羞。否則全世界都會認為我國的民主示範,就是立委開會打架或霸占主席台,議長事不關己,袖手旁觀。
欣聞立法委員提案成立國會警衛隊,宜擴而大之,建立糾儀長制,由糾儀長指揮國會警衛隊。如此一來,那些公開反對引用外力(指立院駐衛警)維持秩序人士,就不能再反對,因為糾儀長及國會警衛隊是立法院本身制定之法律,而非外力也。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刊載於102.12.24 中國時報A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