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民意識的抬頭,以及媒體傳播和資訊網絡的蓬勃發展,傳統的政府組織型態與經營模式,不斷受到監督管道多元化與社會文化變遷的挑戰。無論是公共服務、政策宣導、政策施行等各個公務環節,都不再只是公部門單方面的工作輸出,向民眾意見諮詢、來自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反饋、甚至是民眾親身參與公共事務的比率越來越高,公部門的社會角色與功能定位正在改變。

壹、我國公部門的問題與挑戰

一、公部門與社會大眾仍習慣「大政府」

相較於蓬勃、活躍又富有彈性的中小企業文化,我國行政體系的規模龐大而僵化,訊息傳遞的速度與危機應變的能力都落後民間組織。即便已經推行政府組織改造工作多年,但是公部門與普遍的社會大眾,在思維上仍然延續「大政府」的精神,認為政府應該統包國內外大小事,一個要樣樣兼顧的政府,公務績效反而多面不討好。

二、「不做不錯」的「行政不作為」,是不利社會進步的惡性循環

近年來,公部門飽受各種罵名,社會普遍檢討的方向,都朝向限縮公部門及公務員的工作權限,社會氣氛互不信任,使得越來越多公務員選擇「不做不錯」。無論哪一個政黨取得執政權,其所掌握的文官體系若習於「行政不作為」,或甚至是惡意的「行政怠惰」,都是對整個社會不利的惡性循環。

三、「依法行政」的保守思維,會拖累國家施政與改革

改革不只是精神口號,必須以具體作為做出成績。即便馬總統與各部會政務首長一再重申執政黨的改革決心,但是主管業務的文官系統在多個社會重大議題上,卻一再以「依法行政」的思維回應社會大眾,缺乏因應變革的具體作為。

四、民選總統肩負所有政治責任

面對民眾與在野集團的批評,不敢或未被授權擔負政策責任的部會首長與常任文官,一再退縮到第二線,避免與國會或媒體的監督正面交鋒。文官的行政作為更加保守,甚至以「不作為」來規避可能的犯錯,使得所有民氣壓力都集中在民選總統身上,讓總統一個人必須應付國家大、小事,顯得疲於奔命卻做不出亮麗的政策成績。

貳、因應對策建議

一、文官體系的工作士氣亟需解悶

筆者認為,行政部門的團隊士氣亟需被激勵,緩解整個政府體系長期累積的「悶」,整個國家社會對此的需求已經刻不容緩。

為組織注入活水的目的,除了改善公部門在民眾心中的印象,更必須以組織內的公務人員為主體,提昇公僕的工作意願與成就感,才能讓不受政黨輪替影響、具有工作延續性的文官體系,能夠持續為國家的政策方向與具體施政努力。

二、除了少數的政務官系統,文官體系也需要有年輕化、開放化的新陳代謝

外界一直認為,國民黨政府不願意給更多優秀、年輕的人才表現機會和舞臺。馬團隊雖已晉用多名年輕人或企業人士擔任政務官職,但許多部會仍然被僵化、守舊的資深文官系統掌握,行政活力不足,更缺乏快速應變危機的能力,顯示少數指標性的政務官員,仍不足以改變整個組織文化。文官體系需要建立彈性的人力資源系統,引進更多年輕與開放思維的成員,持續性的強化在職者的競爭力,淘汰不適任的冗員,促進組織內部的新陳代謝。

三、必須儘速落實行政院組織改造,逐步實踐「小而能」的活力政府

台灣的民間部門,長期以來充分體現中小企業的拼搏精神,社會文化彈性靈活;相較之下,公務部門反而是全國組織最龐大、態度保守僵化卻掌握最多資源與經費的體系。行政與立法部門必須正視組織改造的急迫性,儘速通過和落實行政院組織改造的相關法律與各項計畫目標,逐步朝「小而能」的精神運作活力政府。

四、政治領導人必須充分運用「授權」的彈性,重建公務體系的「當責文化」

在人事制度方面,除了要持續晉用年輕、具前瞻性或企業領導經驗的政務人才,更要輔以足夠的政治授權,讓更具創新與活力的施政想法,以及「由下而上」、來自民間社會的政策建議,得以跳脫組織與法規的框架,有機會被具體的納入施政內涵中。

筆者認為,「新公務員運動」必須奠基在「當責文化」(有擔當、敢負責)之上。社會大眾除了要求公務員要盡責賣命,同時也要給予公務人員必要的權限與榮譽感。唯有讓實際執行政策的公務人員,對自己的工作項目有被賦予重責的責任感,以及能夠感受到完成任務的成就感(歸功於他),才有可能激勵文官體系的工作士氣。

五、執政團隊要敢於集中資源「重點施政」,讓部會有資源對民眾釋放政策利多

即使國家已經在社會福利預算、青年貸款、獎助學金、生育計畫等多項「補助性」的政策大有所為,政策內涵也不斷優於以往,但是多數民眾感受不到政府普遍性的「幫小忙」,讓政府在總預算上花了很多錢卻得不到掌聲。當前施政方向特別訴求分配的「公平正義」,但是在追求公平正義的過程中,時常因此排擠了合法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或是越分配越顯得不均、不夠用,讓執政黨「多面不討好」。

建議執政團隊要敢於集中國家預算項目以及公部門的行政資源,著力於重點施政,或採取試點策略,把一個政策做出成績,爭取認同,再挾著社會肯定的氣勢,進行下一個目標。

六、政府有權利和義務,利用法律與社會制度,要求企業具體落實社會責任

一個小而能的政府,無法獨立完成所有社會資源分配的工作,必須利用法律和社會制度,強化企業與民間團體的角色,讓更多人有機會從不同的專業領域投注資源,發揮對國家發展的各種助益。

以薪資問題為例,台灣薪資停滯甚至倒退的情況,持續影響國內人才與產業發展的前景。政府不能一味依恃「政府幫企業,企業幫員工」的理想,助長企業主獨享更多的獲利。一個小而能、負責任的政府,有必要也有正當性,透過法律及社會制度的配套措施,從稅制、工資、勞工福利等各方面,要求企業對社會分享更多資源,將更高比例的企業獲利回饋給受薪階級,讓這種「社會責任」的意識能夠逐漸發散,形成社會中拋磚引玉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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