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國家公園係指具有國家代表性之自然區域或人文史蹟,成立宗旨係為保護自然環境,保存物種及遺傳基因,增進學術研究與環境教育等,至於觀光遊憩與繁榮地方經濟則為附帶功能。然而不當的管理或過度的遊憩行為,將可能對各國家公園內敏感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衝擊。台灣於十幾年前開始實施週休二日以來,為國內休閒旅遊業迎來大好前景,加上近年來開放大陸居民來台旅遊,日與遽增的觀光人潮,為國內各大旅遊景觀尤其是國家公園帶來空前的人潮,也帶來了無限商機。國內不僅各大財團,台灣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看上這片榮景。藉由適度合法的開發將台灣特殊自然及人文景觀介紹予世界各國原是美事,但在眾人看不到的角落,因財團購買國家公園遊憩區私人土地,或是由政府機關所主導的國家公園BOT案都引發諸多爭議,對於政府當初設定之「為保護自然環境,保存物種及遺傳基因,增進學術研究與環境教育等」之宗旨是否還維持著,已形成一個大問號。
台灣雖然地狹,但因有多樣特殊景觀,擁有八座國家公園,其密度堪稱世界第一。近年來國內大財團看上國內旅遊業興盛,大肆收購國家公園遊憩區私人土地,規劃興建大型渡假中心,頻頻引發爭議。在發展國家觀光經濟的前提下,適度的合法開發是可以被允許的。基於環境敏感度與承載力,其開發的前提必須符合公共安全、生態保育等國家公園設置之初衷。國家公園如何兼顧生態保育及開發觀光經濟,在符合自然原始風貌為前提下,所進行必要的道路、土地、建築物開發,並進行必須性的遊客數量限制,則是當今政府所要謹慎思量的議題。
二、 台灣國家公園地質、景觀特色
台灣地質、地形、氣候、生態豐富又多樣。具有寒帶、溫帶、副熱帶、熱帶氣候與植物,變化萬千,非常漂亮。臺灣天然災害雖然多,但颱風、地震、水災、旱災、土石流及板塊作用卻造就特殊景觀。茲將台灣現有八個國家公園概述如下:
(一) 墾丁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於民國73年成立,為我國第一個國家公園,由於百萬年來地殼運動不斷的抬升,陸地與海洋交錯影響,產生高位珊瑚礁、海蝕地形、崩崖地形等奇特地貌景觀,海底珊瑚生態豐富,每年大批候鳥來此過冬,蔚為奇觀。陸地則擁有熱帶森林的豐富物種,舉凡昆蟲、陸蟹、兩棲爬蟲類甚至大型哺乳動物梅花鹿都不時出現,其他如艷麗的棋盤腳花與小巧的螢光蕈等植物種,說明墾丁公園富藏野生動植物自然的寶庫。
(二) 玉山國家公園:玉山國家公園位居於臺灣中央,面積105490公頃,園內高山崢嶸,以東北亞最高峰、海拔3952公尺的玉山為首,共涵蓋全臺3分之1的名山峻嶺,為臺灣的屋脊。公園內不僅有高山,還包含古老的地層結構及斷崖、峭壁、峽谷等獨特的地形。因降雨豐沛、森林繁盛因素,成為臺灣三大水系的搖籃。此外玉山國家公園的生態,受高山深谷的極端地勢影響,造成垂直各異的植群帶與動物棲息,亞熱帶到亞寒帶景觀一應具全,走一趟這個區域就像走進縮小版的原始臺灣。
(三) 雪霸國家公園:區內超過3000公尺的高山有51座,其中名列臺灣百岳有19座,涵蓋雪山山脈最精華的部分,以及大甲溪和大安溪的流域,肩負著保護特殊物種、集水區、森林生態及生物多樣性的責任。園內地形富於變化,如雪山圈谷、東霸連峰、布秀蘭斷崖、品田山摺皺及鐘乳石等鬼斧神工的景致,令人讚嘆,加上臺灣山薺等地質年代以來的稀有植物,及臺灣櫻花鉤吻鮭、寬尾鳳蝶等珍稀保育類動物,此區更因以上種種大自然的奧妙而增添精采魅力。
(四) 太魯閣國家公園:以高山和因地殼變動所切割出的峽谷為主要地形特色,因此擁有世界級峽谷景觀、九曲洞、燕子口著名景點。還擁有南湖群峰著名的圈谷景觀、清水斷崖的石灰岩峭壁、奇萊連峰稜脊的樓羅斷崖、高山湖泊蓮花池、河階地、V型谷、長春飛瀑、陶塞溪等景。另外更擁有台灣百嶽中的羊頭山、畢祿山、中央尖山、南湖大山、合歡群峰、奇萊連峰等27座。
(五) 陽明山國家公園是以大屯火山群為主體,地質屬安山岩,因火山活動造成的錐狀與鐘狀火山體、火口湖、硫氣孔、地熱與溫泉,具有研究及娛樂價值,園區內特殊的礦床、岩層、壯觀的瀑布,及呈放射狀向四方奔瀉的溪流,亦成為陽明山國家公園重要的景觀資源。受季風影響,植物相兼具高草原、矮草原、闊葉樹林、亞熱帶雨林、雨水生植物群落,孕育台灣水韭、大屯杜鵑、蝴蝶與鳥類。
(六)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我國第一座海洋型國家公園,具有完整之珊瑚礁、海洋生態環境特色。資源特色珊瑚環礁地景,係由珊瑚歷經千萬年的生長堆積方得以形成,也是我國唯一發育完整的巨型環礁地景,以珊瑚礁生態系保護為主的海洋型國家公園。豐富的海洋生物資源,擁有礁臺、潟湖、沙洲、淺灘、水道及島嶼等特殊珍貴之自然景觀。其海洋文史資源及古沉船遺蹟,海域內保守估計至少有十四艘古沈船,豐富的文化資產,更讓此地被譽為國際間最具潛力的考古重鎮。
(七) 金門國家公園:區內的地質以花崗片麻岩為主,特殊的植物生態、豐富的野生動物、保存完整的傳統聚落及戰地遺跡為主要公園特色,是第一座以維護戰役史蹟、文化資產為主且兼具保育自然資源的國家公園。因過往實施戰地政務而有幸可以留存其特殊自然生態以及傳統閩南建築。太武山一帶以花崗片麻岩丘陵最多,很多地區遍地黃土,此外,因為戰地的關係,多種有木麻黃和防風林,到處是綠油油的森林,加上溪流河口多,吸引了很多鳥類前來,珍稀的活化石「鱟」亦可見,也是適合賞鳥的國家公園。
(八) 台江國家公園:為一臨海沙洲,七股內海北端的屏障,由台灣西部河川所沖積出來的砂土,經過臺灣海峽海浪挾帶這些砂土,長年累月地堆積而漸漸露出海面所造成狹長狀沙洲。保存先民平埔族、漢族移墾歷史,公園內可見到七股潟湖、濕地、黑面琵鷺棲息地、漁鹽產業文化等。
三、 國家公園開發爭議與因應對策建議
國家公園開發不是原罪,濫墾濫伐才是罪魁禍首,如何堅守符合公共安全、生態保育等公共利益之低度開發,才是國家公園管理局所應堅持之原則。收集歸納目前國家公園所遭遇之問題,並提供可能之因應對策。
(一) 用地區分,應重新檢討
國家公園土地規劃分為生態保育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遊憩區及一般管制區等五大分區。遊憩區所佔面積雖然不大,卻為各大財團所剴覬。其中,又以「第一遊憩區」(遊一),最受矚目。遠雄集團買下陽明山國家公園「遊一」的馬槽西區土地,興建國際級溫泉旅館;京城(建設)集團於墾丁國家公園屏東車城鄉後灣村北邊的海岸的「遊一」土地,規劃興建京棧大飯店,都是看準「遊一土地」可供大型開發的潛力。
遠雄集團所擁有之馬槽西區,其土地於1985年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時,被劃分為遊憩區,但馬槽區曾多次發生土石流,最近一次是1986年,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更將馬槽溪列為土石流潛勢溪流。而根據陽明山國家公園委託調查研究,陽明山國家公園境內十一處遊憩區,馬槽和大油坑兩區都是地質脆弱敏感地區,被評為最不適宜一般性土地開發。但遠雄集團非但未因地質條件不良而停止開發,反而不斷爭取放寬建蔽率與建築高度。遠雄集團更強調「希望能在國家公園內,景觀最好的地方,提供遊客享受。但投資下去,總是要有一定的經濟規模,才不會虧錢」。到國家公園旅遊是欣賞公園內之豐富生態景觀,而不是到飯店享受,如要在飯店享受,都市裡多的是五星級飯店。景觀最好的地方應是提供遊客觀賞的地方,不應拿來蓋高樓大廈,再加上開發區域基地安全有疑慮,則更不應該予以開發。一個大集團,只想賺錢,完全罔顧國人生命安全。國家公園未因地質調查結果而重新檢討用地區分,致使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在1996年決議將馬槽遊憩區作為示範區開發,給遠雄集團一個新希望,積極進行旅館開發。也因土地區分未即時變更,使得私有企業與公部門為一個開發案纏鬥十七年之久,這對政府及私人企業的財力與資源耗損均相當大。近年來因受極端氣候變遷影響,災害程度也加劇,未來如允許開發,而發生災難,其後果由誰承擔,就如南投廬山溫泉區因2008年辛樂克颱風造成當地地層嚴重滑動,使得整個百年溫泉區廢掉。人類的力量是很渺小的,無法也不應與大自然相抗衡。
建議國家公園應每三-五年進行一次的通盤檢討,或是周圍環境有重大變故發生時,即應與時俱進,並納入園區周邊之水文、土壤、地質、地形、植被、生物及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等資源條件,以永續經營為前提,進行國家公園用地調查與調整,必要時合理徵收私人土地。即使可以進行開發,亦應協調業者改採低衝擊、低密度開發,將對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育衝擊降到最低。
(二) 國家公園土地常見違規及佔據使用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既規避環評審議,仍有70%的營業範圍以集合住宅建照,非法經營旅館事業達十餘年之久。「聯勤陽明山招待所民間參與整建案」,國防部將機關用地委外後,改經營溫泉旅館,但消費群已擴大到現役軍人、後備軍人及其眷屬等,已然全面開放,與原設定之「機關用地」不符。「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童軍中心自1960年佔用國有公用土地至今,未曾支付租金。2005年,童軍中心還打算將佔用之國有土地透過公開招標,讓財團開發飯店經營50年。「武陵農場第二賓館委託經營案」以「農業設施」之名經營高級大飯店。「關山生態文化藝術休閒園區」開發商為求最大利益,規劃最大建築量體的開發,牴觸國家公園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墾丁夏都沙灘酒店」屏東林區管理處放任夏都將公共沙灘私有化,且夏都執行興建工程,也違反環評。「墾丁森林遊樂區國際化植物園區遊樂區規劃案」農委會林業試驗所規劃BOT案開放國外競標,但規劃結果不符國家公園法,林試所卻提修國家公園法,經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後駁回。
各國家公園肩負國家賦予保護人文、生態之重責大任,地方政府與環保署則亦需分擔起監督與環評之責,對非法開發案,要嚴格把關,對有危害生態之疑的開發案應立即制止,對「不當得利」者則應即時進行追討。
(三) 土地開發,出現公共安全及生態保育重大疑慮
近年來不論是國家公園BOT或私人土地之開發案,都曾爆發出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育相衝突。如屏東車城鄉後灣村北邊的海岸,具備優美的海岸景觀以及豐富的漁業資源,後灣人以當地豐富物產自給自足,並視自然資源為當地重要的資產。此地也為墾丁國家公園腹地,居民原期待藉由國家公園使當地自然資源得以保存,即便墾管處於1982年將此地劃定為「遊憩區」,居民長久以來仍未從事開發,讓當地得以休養。但墾管處竟「積極要求未開發之遊憩區地主儘速開發」,否則將解除遊憩區之編定。積極促成京城(建設)集團於該區域投資興建京棧大飯店。雖然京城集團經由正當程序提出環評,並承諾盡全力維護生態,然而2006年底,京城集團貪圖簡便,竟以毀滅性的焚燒方式進行整地作業,造成至少5,000多隻陸蟹慘死。後灣村北邊的海岸在「五年國家公園通盤檢討」中被規劃為遊一用地,依此定義,飯店業者當初來此開發確屬合法。墾管處宣稱認定當時並未發現此處為陸蟹棲地,在焚燒後發現陸蟹。然而陸蟹不可能憑空跑出來,是墾管局有意隱藏事實,還是調查不確實,此為政府需要檢討的地方。國家公園之所以吸引遊客,係因其豐富之野生動植物,如只為個人私利,違反生態保育,將此帶來商機之「恩客」,趕盡殺絕,則人潮將不在,何來商機可言。
建議限制國家公園內之開發工法,並禁止所使用毀滅性工法,將開發行為對生態的危害降至最低。若私人土地開發案如因未能達到生態保育之要求,最終遭到封殺,並陷入業者求償爭議,解決方案包括由政府徵收土地獲與業者協議價購。
(四) 國家公園開發與生態保育,誰輕?誰重?
最近才剛結束之賞螢季,全台10大賞螢地點,雖創下150萬賞螢人潮,5億4000萬元商機,但遊客對生態的破壞,卻讓螢火蟲減少40多萬隻,螢火蟲的復育需花費十年時間。政府欲藉由國家公園開發促進國內旅遊觀光及繁榮地方經濟。然而國家公園的開發方式,不僅限於公園內設置高級大飯店一個方式,就如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立德部落灣山月村,與當地原住民文化結合,經營自己的特色。到國家公園旅遊的主要目的應該是要體驗大自然及進行深度的生態之旅,以人與環境共生的和諧模式相互接近。近年來各國家公園亦積極推動生態旅遊模式,並已逐漸為國人所接受認同。當然墾丁國家公園的情況較為特殊,園區內居民有兩萬多名,與其他國家公園不同。私人土地並非不能開發,而是相關主管單位,應將相關遊戲規則訂定清楚,做好人數管制,相關環境保護措施做好,讓遊客不進入生態、景觀保護核心區,如此適度的開發則可營造雙贏局面。
四、 結語
為確保國家公園永續發展、提升環境品質、促進經濟發展及維護公共安全之目標,我們必須考量自然環境容受力、開發權利義務及損益公平性之均衡,將園區周邊之水文、土壤、地質、地形、植被、生物及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等資源納入評估、規劃及分析,具體規範國家公園發展之總量及型態,並訂定未來發展地區之適當區位及時程,以促進國家公園土地有效利用及使用管理。
大家必須學習如何順應大自然並避免過度開發以保育生態土地,過去曾有國人因短視近利而過度開發,如今卻要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代價,才能彌補其所造成的傷害,甚至可能永遠無法挽救。政府每年為了應付重大災害,不論搶救、疏散、救助及環境復育,都需要花費大量經費,導致國家財政的嚴重負擔。就大方向而言,國家公園土地開發規劃勢必將由「開發成長」的價值觀改變為「永續經營」的理念,由「利用」的心態改變為「保育」的行動,惟有謀求與大自然和平相處之道,臺灣才能向永續之路邁進。「悠活渡假村」、「遠雄馬槽溫泉飯店開發案」恐怕只是財團圈地的冰山一角。政府必須把握這次機會,進行全面體檢國家公園開發政策,營造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雙贏局勢。
建議國家公園開發,對園區內已被開發的土地資源在認定其為生態環境敏感區者,如坡度陡峭、蝕溝嚴重區,透過徵收或限制開發密度方式改善當地環境條件,或以還地於林之獎勵造林方式,令土地資源得有休養生息之處。對脆弱的地質環境地區依法不得開發利用並嚴格禁止使用。
國家公園係指具有國家代表性之自然區域或人文史蹟,成立宗旨係為保護自然環境,保存物種及遺傳基因,增進學術研究與環境教育等,至於觀光遊憩與繁榮地方經濟則為附帶功能。然而不當的管理或過度的遊憩行為,將可能對各國家公園內敏感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衝擊。台灣於十幾年前開始實施週休二日以來,為國內休閒旅遊業迎來大好前景,加上近年來開放大陸居民來台旅遊,日與遽增的觀光人潮,為國內各大旅遊景觀尤其是國家公園帶來空前的人潮,也帶來了無限商機。國內不僅各大財團,台灣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看上這片榮景。藉由適度合法的開發將台灣特殊自然及人文景觀介紹予世界各國原是美事,但在眾人看不到的角落,因財團購買國家公園遊憩區私人土地,或是由政府機關所主導的國家公園BOT案都引發諸多爭議,對於政府當初設定之「為保護自然環境,保存物種及遺傳基因,增進學術研究與環境教育等」之宗旨是否還維持著,已形成一個大問號。
台灣雖然地狹,但因有多樣特殊景觀,擁有八座國家公園,其密度堪稱世界第一。近年來國內大財團看上國內旅遊業興盛,大肆收購國家公園遊憩區私人土地,規劃興建大型渡假中心,頻頻引發爭議。在發展國家觀光經濟的前提下,適度的合法開發是可以被允許的。基於環境敏感度與承載力,其開發的前提必須符合公共安全、生態保育等國家公園設置之初衷。國家公園如何兼顧生態保育及開發觀光經濟,在符合自然原始風貌為前提下,所進行必要的道路、土地、建築物開發,並進行必須性的遊客數量限制,則是當今政府所要謹慎思量的議題。
二、 台灣國家公園地質、景觀特色
台灣地質、地形、氣候、生態豐富又多樣。具有寒帶、溫帶、副熱帶、熱帶氣候與植物,變化萬千,非常漂亮。臺灣天然災害雖然多,但颱風、地震、水災、旱災、土石流及板塊作用卻造就特殊景觀。茲將台灣現有八個國家公園概述如下:
(一) 墾丁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於民國73年成立,為我國第一個國家公園,由於百萬年來地殼運動不斷的抬升,陸地與海洋交錯影響,產生高位珊瑚礁、海蝕地形、崩崖地形等奇特地貌景觀,海底珊瑚生態豐富,每年大批候鳥來此過冬,蔚為奇觀。陸地則擁有熱帶森林的豐富物種,舉凡昆蟲、陸蟹、兩棲爬蟲類甚至大型哺乳動物梅花鹿都不時出現,其他如艷麗的棋盤腳花與小巧的螢光蕈等植物種,說明墾丁公園富藏野生動植物自然的寶庫。
(二) 玉山國家公園:玉山國家公園位居於臺灣中央,面積105490公頃,園內高山崢嶸,以東北亞最高峰、海拔3952公尺的玉山為首,共涵蓋全臺3分之1的名山峻嶺,為臺灣的屋脊。公園內不僅有高山,還包含古老的地層結構及斷崖、峭壁、峽谷等獨特的地形。因降雨豐沛、森林繁盛因素,成為臺灣三大水系的搖籃。此外玉山國家公園的生態,受高山深谷的極端地勢影響,造成垂直各異的植群帶與動物棲息,亞熱帶到亞寒帶景觀一應具全,走一趟這個區域就像走進縮小版的原始臺灣。
(三) 雪霸國家公園:區內超過3000公尺的高山有51座,其中名列臺灣百岳有19座,涵蓋雪山山脈最精華的部分,以及大甲溪和大安溪的流域,肩負著保護特殊物種、集水區、森林生態及生物多樣性的責任。園內地形富於變化,如雪山圈谷、東霸連峰、布秀蘭斷崖、品田山摺皺及鐘乳石等鬼斧神工的景致,令人讚嘆,加上臺灣山薺等地質年代以來的稀有植物,及臺灣櫻花鉤吻鮭、寬尾鳳蝶等珍稀保育類動物,此區更因以上種種大自然的奧妙而增添精采魅力。
(四) 太魯閣國家公園:以高山和因地殼變動所切割出的峽谷為主要地形特色,因此擁有世界級峽谷景觀、九曲洞、燕子口著名景點。還擁有南湖群峰著名的圈谷景觀、清水斷崖的石灰岩峭壁、奇萊連峰稜脊的樓羅斷崖、高山湖泊蓮花池、河階地、V型谷、長春飛瀑、陶塞溪等景。另外更擁有台灣百嶽中的羊頭山、畢祿山、中央尖山、南湖大山、合歡群峰、奇萊連峰等27座。
(五) 陽明山國家公園是以大屯火山群為主體,地質屬安山岩,因火山活動造成的錐狀與鐘狀火山體、火口湖、硫氣孔、地熱與溫泉,具有研究及娛樂價值,園區內特殊的礦床、岩層、壯觀的瀑布,及呈放射狀向四方奔瀉的溪流,亦成為陽明山國家公園重要的景觀資源。受季風影響,植物相兼具高草原、矮草原、闊葉樹林、亞熱帶雨林、雨水生植物群落,孕育台灣水韭、大屯杜鵑、蝴蝶與鳥類。
(六)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我國第一座海洋型國家公園,具有完整之珊瑚礁、海洋生態環境特色。資源特色珊瑚環礁地景,係由珊瑚歷經千萬年的生長堆積方得以形成,也是我國唯一發育完整的巨型環礁地景,以珊瑚礁生態系保護為主的海洋型國家公園。豐富的海洋生物資源,擁有礁臺、潟湖、沙洲、淺灘、水道及島嶼等特殊珍貴之自然景觀。其海洋文史資源及古沉船遺蹟,海域內保守估計至少有十四艘古沈船,豐富的文化資產,更讓此地被譽為國際間最具潛力的考古重鎮。
(七) 金門國家公園:區內的地質以花崗片麻岩為主,特殊的植物生態、豐富的野生動物、保存完整的傳統聚落及戰地遺跡為主要公園特色,是第一座以維護戰役史蹟、文化資產為主且兼具保育自然資源的國家公園。因過往實施戰地政務而有幸可以留存其特殊自然生態以及傳統閩南建築。太武山一帶以花崗片麻岩丘陵最多,很多地區遍地黃土,此外,因為戰地的關係,多種有木麻黃和防風林,到處是綠油油的森林,加上溪流河口多,吸引了很多鳥類前來,珍稀的活化石「鱟」亦可見,也是適合賞鳥的國家公園。
(八) 台江國家公園:為一臨海沙洲,七股內海北端的屏障,由台灣西部河川所沖積出來的砂土,經過臺灣海峽海浪挾帶這些砂土,長年累月地堆積而漸漸露出海面所造成狹長狀沙洲。保存先民平埔族、漢族移墾歷史,公園內可見到七股潟湖、濕地、黑面琵鷺棲息地、漁鹽產業文化等。
三、 國家公園開發爭議與因應對策建議
國家公園開發不是原罪,濫墾濫伐才是罪魁禍首,如何堅守符合公共安全、生態保育等公共利益之低度開發,才是國家公園管理局所應堅持之原則。收集歸納目前國家公園所遭遇之問題,並提供可能之因應對策。
(一) 用地區分,應重新檢討
國家公園土地規劃分為生態保育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遊憩區及一般管制區等五大分區。遊憩區所佔面積雖然不大,卻為各大財團所剴覬。其中,又以「第一遊憩區」(遊一),最受矚目。遠雄集團買下陽明山國家公園「遊一」的馬槽西區土地,興建國際級溫泉旅館;京城(建設)集團於墾丁國家公園屏東車城鄉後灣村北邊的海岸的「遊一」土地,規劃興建京棧大飯店,都是看準「遊一土地」可供大型開發的潛力。
遠雄集團所擁有之馬槽西區,其土地於1985年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時,被劃分為遊憩區,但馬槽區曾多次發生土石流,最近一次是1986年,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更將馬槽溪列為土石流潛勢溪流。而根據陽明山國家公園委託調查研究,陽明山國家公園境內十一處遊憩區,馬槽和大油坑兩區都是地質脆弱敏感地區,被評為最不適宜一般性土地開發。但遠雄集團非但未因地質條件不良而停止開發,反而不斷爭取放寬建蔽率與建築高度。遠雄集團更強調「希望能在國家公園內,景觀最好的地方,提供遊客享受。但投資下去,總是要有一定的經濟規模,才不會虧錢」。到國家公園旅遊是欣賞公園內之豐富生態景觀,而不是到飯店享受,如要在飯店享受,都市裡多的是五星級飯店。景觀最好的地方應是提供遊客觀賞的地方,不應拿來蓋高樓大廈,再加上開發區域基地安全有疑慮,則更不應該予以開發。一個大集團,只想賺錢,完全罔顧國人生命安全。國家公園未因地質調查結果而重新檢討用地區分,致使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在1996年決議將馬槽遊憩區作為示範區開發,給遠雄集團一個新希望,積極進行旅館開發。也因土地區分未即時變更,使得私有企業與公部門為一個開發案纏鬥十七年之久,這對政府及私人企業的財力與資源耗損均相當大。近年來因受極端氣候變遷影響,災害程度也加劇,未來如允許開發,而發生災難,其後果由誰承擔,就如南投廬山溫泉區因2008年辛樂克颱風造成當地地層嚴重滑動,使得整個百年溫泉區廢掉。人類的力量是很渺小的,無法也不應與大自然相抗衡。
建議國家公園應每三-五年進行一次的通盤檢討,或是周圍環境有重大變故發生時,即應與時俱進,並納入園區周邊之水文、土壤、地質、地形、植被、生物及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等資源條件,以永續經營為前提,進行國家公園用地調查與調整,必要時合理徵收私人土地。即使可以進行開發,亦應協調業者改採低衝擊、低密度開發,將對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育衝擊降到最低。
(二) 國家公園土地常見違規及佔據使用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既規避環評審議,仍有70%的營業範圍以集合住宅建照,非法經營旅館事業達十餘年之久。「聯勤陽明山招待所民間參與整建案」,國防部將機關用地委外後,改經營溫泉旅館,但消費群已擴大到現役軍人、後備軍人及其眷屬等,已然全面開放,與原設定之「機關用地」不符。「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童軍中心自1960年佔用國有公用土地至今,未曾支付租金。2005年,童軍中心還打算將佔用之國有土地透過公開招標,讓財團開發飯店經營50年。「武陵農場第二賓館委託經營案」以「農業設施」之名經營高級大飯店。「關山生態文化藝術休閒園區」開發商為求最大利益,規劃最大建築量體的開發,牴觸國家公園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墾丁夏都沙灘酒店」屏東林區管理處放任夏都將公共沙灘私有化,且夏都執行興建工程,也違反環評。「墾丁森林遊樂區國際化植物園區遊樂區規劃案」農委會林業試驗所規劃BOT案開放國外競標,但規劃結果不符國家公園法,林試所卻提修國家公園法,經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後駁回。
各國家公園肩負國家賦予保護人文、生態之重責大任,地方政府與環保署則亦需分擔起監督與環評之責,對非法開發案,要嚴格把關,對有危害生態之疑的開發案應立即制止,對「不當得利」者則應即時進行追討。
(三) 土地開發,出現公共安全及生態保育重大疑慮
近年來不論是國家公園BOT或私人土地之開發案,都曾爆發出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育相衝突。如屏東車城鄉後灣村北邊的海岸,具備優美的海岸景觀以及豐富的漁業資源,後灣人以當地豐富物產自給自足,並視自然資源為當地重要的資產。此地也為墾丁國家公園腹地,居民原期待藉由國家公園使當地自然資源得以保存,即便墾管處於1982年將此地劃定為「遊憩區」,居民長久以來仍未從事開發,讓當地得以休養。但墾管處竟「積極要求未開發之遊憩區地主儘速開發」,否則將解除遊憩區之編定。積極促成京城(建設)集團於該區域投資興建京棧大飯店。雖然京城集團經由正當程序提出環評,並承諾盡全力維護生態,然而2006年底,京城集團貪圖簡便,竟以毀滅性的焚燒方式進行整地作業,造成至少5,000多隻陸蟹慘死。後灣村北邊的海岸在「五年國家公園通盤檢討」中被規劃為遊一用地,依此定義,飯店業者當初來此開發確屬合法。墾管處宣稱認定當時並未發現此處為陸蟹棲地,在焚燒後發現陸蟹。然而陸蟹不可能憑空跑出來,是墾管局有意隱藏事實,還是調查不確實,此為政府需要檢討的地方。國家公園之所以吸引遊客,係因其豐富之野生動植物,如只為個人私利,違反生態保育,將此帶來商機之「恩客」,趕盡殺絕,則人潮將不在,何來商機可言。
建議限制國家公園內之開發工法,並禁止所使用毀滅性工法,將開發行為對生態的危害降至最低。若私人土地開發案如因未能達到生態保育之要求,最終遭到封殺,並陷入業者求償爭議,解決方案包括由政府徵收土地獲與業者協議價購。
(四) 國家公園開發與生態保育,誰輕?誰重?
最近才剛結束之賞螢季,全台10大賞螢地點,雖創下150萬賞螢人潮,5億4000萬元商機,但遊客對生態的破壞,卻讓螢火蟲減少40多萬隻,螢火蟲的復育需花費十年時間。政府欲藉由國家公園開發促進國內旅遊觀光及繁榮地方經濟。然而國家公園的開發方式,不僅限於公園內設置高級大飯店一個方式,就如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立德部落灣山月村,與當地原住民文化結合,經營自己的特色。到國家公園旅遊的主要目的應該是要體驗大自然及進行深度的生態之旅,以人與環境共生的和諧模式相互接近。近年來各國家公園亦積極推動生態旅遊模式,並已逐漸為國人所接受認同。當然墾丁國家公園的情況較為特殊,園區內居民有兩萬多名,與其他國家公園不同。私人土地並非不能開發,而是相關主管單位,應將相關遊戲規則訂定清楚,做好人數管制,相關環境保護措施做好,讓遊客不進入生態、景觀保護核心區,如此適度的開發則可營造雙贏局面。
四、 結語
為確保國家公園永續發展、提升環境品質、促進經濟發展及維護公共安全之目標,我們必須考量自然環境容受力、開發權利義務及損益公平性之均衡,將園區周邊之水文、土壤、地質、地形、植被、生物及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等資源納入評估、規劃及分析,具體規範國家公園發展之總量及型態,並訂定未來發展地區之適當區位及時程,以促進國家公園土地有效利用及使用管理。
大家必須學習如何順應大自然並避免過度開發以保育生態土地,過去曾有國人因短視近利而過度開發,如今卻要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代價,才能彌補其所造成的傷害,甚至可能永遠無法挽救。政府每年為了應付重大災害,不論搶救、疏散、救助及環境復育,都需要花費大量經費,導致國家財政的嚴重負擔。就大方向而言,國家公園土地開發規劃勢必將由「開發成長」的價值觀改變為「永續經營」的理念,由「利用」的心態改變為「保育」的行動,惟有謀求與大自然和平相處之道,臺灣才能向永續之路邁進。「悠活渡假村」、「遠雄馬槽溫泉飯店開發案」恐怕只是財團圈地的冰山一角。政府必須把握這次機會,進行全面體檢國家公園開發政策,營造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雙贏局勢。
建議國家公園開發,對園區內已被開發的土地資源在認定其為生態環境敏感區者,如坡度陡峭、蝕溝嚴重區,透過徵收或限制開發密度方式改善當地環境條件,或以還地於林之獎勵造林方式,令土地資源得有休養生息之處。對脆弱的地質環境地區依法不得開發利用並嚴格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