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規畫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設置農產品加值運銷中心。農委會認定茶葉為台灣最具利基的特色農產品,鼓勵三大茶產業公會整合,設置茶產業之加值運銷中心,產業鏈包括上游的茶農契作,到中游中式茶廠、西式茶廠、袋茶廠,以及下游的茶製食品商、餐飲商、甚至連鎖茶休閒飲料商,這種強調高附加價值及利益關係者「雨露分霑、利益共享」的概念,值得肯定。

台灣主要農產品中,以每生產一元茶葉,可創造本身及上下游產業產值效益一點九五元最高。茶產業每年帶動全國各業產值約八四○億元,附加價值可達四六○億元。

若將茶產業附加價值鏈拆解為初級產品、茶菁、資材設備、食品加工、精製茶與運銷服務業,分別計算其對全國GDP貢獻度,當中以運銷服務業的一九○億元最高,貢獻度大約是茶菁與茶葉的三倍。可見此產業已具備升級加值的雛型,再加上擁有自我研發創新的基礎,設置加值運銷中心水到渠成。

但茶產業加值運銷中心必須定位清楚,因為茶葉種類、風味、品項繁多,各有市場,目前國內多半是以中小企業型態在經營,如果只是把產業鏈聚集一起打拚,是否能產生更多的附加價值?還能把台灣各種特色茶飲推上世界舞台,全球布局,與跨國大企業的知名品牌如立頓、唐寧、大吉嶺紅茶等一較長短?

其次,台灣高價茶現階段已發展成熟,但未來勢必得結合休閒觀光文化創意產業,才能創造更高附加價值。至於大宗飲料茶之推廣,則需要完備的經營模式,才能有效整合上中下游能量。或許法國香檳酒特區由葡萄生產者協會與相關製酒協會共同成立公會的成功做法,可供參考。

建議政府協助促成三大茶產業公會成立類似的民間組織,擔當產業升級與全球布局的重任,在「茶產業加值運銷中心」、「境內關外模式」的成長引擎推動下,形成「雨露分霑、利益共享」的嶄新全球價值鏈,重振當年台灣茶行銷全球的雄風。

(本文刊載於2013年3月4日聯合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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