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台灣政權再度輪替,兩岸關係出現前所未見的融冰狀態。原已具有高度依存性的兩岸經貿,更是呈現爆炸性的成長,經貿往來益加緊密。然而,在經貿交流如此頻繁的情況下,兩岸資金的移動卻一直處於單行道的模式(2009年之前),也就是說,台灣對大陸投資者眾,但大陸對台灣投資者寡(若有,也是透過地下金融管道)。在兩岸政治因素的干擾下,資金移動過度傾斜所造成失衡的結果,長久之下將不利台灣的經濟發展,亦不利兩岸之間的經貿互動。有鑑於此,為求平衡且兼顧台灣經濟發展與兩岸經貿往來,政府乃決定開放陸資來台。
回顧陸資來台投資政策的發展,主要精神及開放方向是依循2009年第三次江陳會談中所達成的共識:「在漸進基礎上推動陸資來台投資,並秉持事業投資採正面表列、優勢互補產業優先開放、公共建設BOT計畫優先開放、以及房地產投資循序漸進等四大原則進行。」
2009年6月30日,經濟部正式公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並於同日公布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第一階段業別項目,包括製造業64項、服務業117項、公共建設11項,共計192項,此也意味著陸資來台投資元年的正式啟動。隨後,配合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及兩岸經濟架構協議(ECFA)的簽署,經濟部宣布再開放銀行、證券、期貨以及其他運動服務業等13項業別,准許陸資來台投資。累計第一階段陸資來台投資業別共開放205項。
2010年3月7日,經濟部再度啟動第二階段陸資來台投資限制的鬆綁政策,擴大開放包含製造業(25項)、服務業(8項)、以及公共建設(9項)共計42項的業別。加總第一階段開放的業別項目,整體開放項目已高達247項。
2012年3月20日,第三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政策正式啟動,包括新開放製造業(115項)、服務業(23項)與公共建設(23項)等3大類共161項。至此,三階段陸資開放總計408項,開放比率為67%;其中,製造業、服務業與公共建設(非承攬)的開放幅度分別為97%、51%及51%。截至2012年5月底止,已核准陸資來台投資案255件,整體審核通過投資金額約2.91億美金。同時,根據勞保局統計,截至2011年12月底止,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已僱用台灣員工人數計5,189人。
顯然地,隨著陸資來台投資項目的擴大與開放,已為台灣產業及金融市場注入新的活水,同時也強化兩岸產業的合作與互補關係,對台灣經濟與就業的正面效益也逐漸顯現。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陸資來台投資金額,無論是就整體或平均單一業別項目來看,普遍不大,也與政府原先預期有所落差。此可能是因為投資業別仍未全面開放,且未以負面表列取代正面表列,尤其是服務業與公共建設的部分均僅開放五成左右,加上製造業中的敏感關鍵技術產業大多採條件開放,除對陸資持股有50%的限制外,也要求陸資參股需提產業合作策略並採專案審查,此皆會對有心大舉投資的陸資造成極大的限制。
未來,在ECFA後續協商效應的影響下,兩岸服務業的開放將是談判重點,進一步的鬆綁陸資來台投資,勢不可免。過往台灣經濟的發展與外人直接投資存在著高度關聯性,無論是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或民間投資,都有外資的影子。在政府齊心打造黃金十年的當下,陸資絕對是一股正面的力量,實不需戴著有色眼鏡觀之,也不需排斥。換言之,在金融全球化的潮流趨勢下,資金無國界的現象會愈來愈明顯,陸資與外資並無太大差異,未來也將愈難區分。政府的角色就是建立清楚明確的遊戲規則,營造一個友善開放的投資環境,然後放手讓市場機制自由運作。
整體看來,現今國內資金環境仍相對寬鬆,並不缺乏流動性。陸資來台投資政策鬆綁的真正意涵,或許並非是想要吸納大陸的資金,而是基於學理上所稱的投資擴張效應。意即,藉由引進陸資開創兩岸企業合作的契機,同時發揮兩岸產業互補分工的作用。透過投資擴張效應,除可提升投資能量與範圍外,更深層的來看,還有機會促進產業的升級及轉型。
在兩岸關係日漸和緩、經貿往來日益頻繁之際,放寬兩岸資金流通的管道正是時機。未來如何透過兩岸資金的雙向往來,推動兩岸產業的專業分工、垂直及水平整合,深化兩岸的產業合作,進一步提升彼此的競爭力,將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使命。而這,也是兩岸企業與人民翹首引領之事。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刊載於2012年8月台胞好康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