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氣候變遷對於人類生存有絕對性的影響,氣候異常引起的乾旱、洪澇、冰雪、颶風、颱風災害更加頻仍,嚴重影響人類的生存發展。為了因應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國際社會一直努力尋求解決方案。1992年聯合國達成「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2005年2月「京都議定書 Kyoto protocol」生效,世界各國「轉變傳統觀念,推行低碳經濟」,近年則是「走向低碳經濟」,極力呼籲世人必須重視節能減碳。聯合國副秘書長Hormes曾指出,亞太地區是天災「高頻率發生區」、是天災「熱點」(非洲地區的4倍、歐美地區的25倍);面對這麼嚴峻的氣候變遷與天災威脅,我們更要建構好周全而又效的節能減碳減緩政策與相關調適策略的應變彈性。
從節能減碳的理念出發,已開發國家開始「低碳經濟」的發展模式,最早是英國2003年發表「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白皮書,首次提出「低碳經濟」概念;2006年時又發表了「斯特恩報告 Stern Review」,呼籲全球每年應以GDP 的1%額度投入「低碳經濟」發展,以避免將來每年GDP 5%至20%的損失。此「低碳經濟」定義的是一種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生產方式,謂之「全球新政」( global new deal),策略面是以減緩(mitigation )及調適(adaptation)策略雙管齊下。有社會學者認為這是人類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後,又一次涉及生產模式、生活方式、價值觀念及國家發展權益的重大躍升,稱得上是「新」工業革命;但也不是每一個國家或城市照表操課就會達成目標。
由於全球一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近300億噸,依目前情境2030年將達400億噸,單是開發中大國就有可能高達290億噸。我國近年由於在減緩層面作了許多努力,近五年增率略減;但調適策略應如何,則朝野尚有諸多歧見。其實為因應今後氣候出現的異常變化,各國也都展開各種具體行動;美國、日本、英國共同承諾將在2050年前將二氧化碳減量80%,並將全力控制全球平均氣溫上升不超過2℃。美國並於2009年5月21日通過了「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規定美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於2020年時,必須比2005年減少17%、2050年則需削減83%;也承諾將會投入1500億美元開發新能源,計畫以3年的時間,讓新能源產量倍增, 2012年時新能源發電占總能源發電的比例提高至10%,2025年提高至25%。中國大陸於2007年9月APEC的會議上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的方向;當時與美國的戰略與經濟對話,也已達成有關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的諒解備忘錄。這些國家地區是否能夠兌現承諾還有待觀察。
我們台灣地區99.7%的能源依賴進口,二氧化碳排放量及人均排放量也都居於前20名左右的排名,對於低碳能源的研發以及低碳經濟生產自不能掉以輕心,否則將會影響我國的經貿。因此發展低碳經濟、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將是無可規避的關鍵策略。只是從能源結構看,以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為主的能源結構,我們台灣在短期內並不會有改變;不能不用、也無法不用傳統化石燃料。因此要達成發展與減碳的雙重目標,必須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與降低能源密集度,讓單位GDP產值的能耗有效降低。
因此政府部門除積極規劃節能減碳措施,讓高耗能低效率的產業與技術轉型或淘汰,也預計5年內將投入新台幣200億元推動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光電、LED、風力發電、生質燃料與電動車等新能源技術的相關產業發展。我國在光電技術上一向擁有領先優勢,稍加整合可以在新能源發展中握有關鍵技術,如果適時的發展,會有另一個半導體產業奇蹟;但有關的技術標準與貿易壁壘,還是要謹慎因應。期待我們在這場氣候變遷的應變期局中,能夠多注意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損害分析以及調適政策管理機制的評估。
政府部門五年前規劃的「低碳城市」推動方案,從2011年起積極推動每個縣市將建構兩個低碳示範社區、於2014年前完成六個低碳城市、2020年完成北中南東四個低碳生活圈;只是這些目標很理想化,也受到景氣波動很大的干擾,所以原先的策略構想也必須務實的檢視其推動的程序與期程。必要時,應該檢討與調整這些規劃進程,以「漸進式標準」(graduation criteria)扣合「對承諾作承諾」( commit to commit)的策略微調,才能有效兼顧我國減碳目標與經濟發展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