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為了防止房市出現泡沫,積極從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壓制成交量,除了限缩房貸放款成數、增提擔保品、修繕貸款以及業者之土建融資申貸和周轉金以外,最近並且對理財型房貸加以限制。但是,我們從最近西班牙的房地產泡沫,學到一個重要的教訓,那就是打房不能一昧強迫銀行配合,長期的打房政策必須保障銀行業利潤,政策才能贏得漂亮!
西班牙問題不在炒房
西班牙銀行業的放款損失,預估在2千5百億歐元左右,主要來自商業不動產放款,而非自用住宅房貸,與外界普遍的認知有所不同。許多的西班牙空屋,是建商尚未完工或尚未出售的單位,並不是已過戶有屋主的成屋。也就是說,銀行的融資主要是對營建業者,雖然利潤比承做個人房貸低,但是量大所以吸引銀行。營建業對西班牙經濟成長的貢獻度,近十年來約在30%左右,但歐元區的平均卻不到6%,可見西班牙的房地產泡沫絕不單純是炒房那麼簡單!
西班牙銀行在房市興旺時獲利亮眼,於是瘋狂挹注營建業的融資,許多案件額度甚至高達擔保品的120%。其結果是銀行業對建商融資高達1.1兆歐元,比西國1年GDP還多了10%,供給過度堆積出大量未能過戶的無主空屋,這是該國房市泡沫與台灣極為不同之處。台灣各界所憂心的問題,是需求強勁所推升的都會區房價,而絕大部份的空屋有主卻只是無人居住。但是,央行為打壓需求所推出的限量性政策,就供需的原理來說不可能奏效,因為貸款利率會其他資產的報酬率都偏低,就算加上了央行政策墊高的成本,投資房地產仍然是投資的上選!
應從銀行業後端成本下手
台灣在打房政策上,應該從西班牙泡沫上吸取的教訓是,與其限制營建業或購屋人的供需行為,不如從銀行業的後端成本著手!提高銀行業在不動產融資上的成本,會直接影響銀行投入不動產融資的意願,不但比修修補補的各種限制有效,在政策的精神上也可免去干預經濟的污名!
可是金管會所設下的「房貸佔放款比重限10%」、「土建融佔放款比重限30%」及「以不動產為擔保佔放款比重限70%」3大標準,從業務面上直接干預銀行的營運,看來是已經在急迫中下了重手。要達到金管會的3大標準,只能減少新承做的不動產放款、或提損失準備金,如此一來銀行獲利受到衝擊,是否會因被迫增加總放款金額而拉升授信風險呢?
不應一昧壓縮銀行利潤
對於銀行對不動產的授信,央行可以根據其占授信總額之比例,對該部份採取差別性存款準備率,以內生性機制從源頭調整不動產融資的資金供給。但是,為了保持銀行獲利的穩定,央行、金管會或財政部應該在其他方面,予以其他適當之補貼或開放,那麼銀行當然會有極高等意願全力配合。在目前的政策只下,央行以及金管會只顧著墊高不動產融資雙方的成本,但在政府方面卻沒有任何相對的付出。如果政府真的對房市泡沫有危機感,那麼就應該積極注入資源,打房才不會只是媒體的頭條新聞的來源,也不會讓民眾產生政策無效的印象!
(本文刊載於101年8月6日經濟日報A14版「解讀金融市場」專欄之評論,原標題為「打房...不能靠銀行犧牲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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