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中油宣布調漲油價每公升3.1元,當時並說明此項漲幅「係回補自99年12月油價凍漲期間的墊付款,還有2元多尚未回補;日後遇國際油價下跌,將以『減半降價』方式回補此項缺口」。另一方面,台電公司也以發電燃料成本增加,多年虧損額幾達資本額之半為由,打算跟進調漲電價。此項油電雙漲措施宣布後,民生物價隨即悄悄上漲,使得廣大民眾產生怨言甚或反感。經濟部第一時間未能有效說明釋疑,僅被動的將電價一次調漲改為三階段調漲,並且宣布第一階段如期於6月10日實施。
由於油價調漲後,接連三個月國際油價一路走跌,民眾對政府的國際油價趨勢掌握及預測咸表不解,認為是政府油電雙漲決策失誤徒然造成的物價上揚,因此極為不滿。而此項油電雙漲措施,甚至被在野黨批評為政府根本不顧民生,政府部門在造成物價飆漲後,才又召開穩定物價小組會議,完全是在「裝模作樣」;至於查察及限制物價上漲,根本是「只許公營漲價、不許民間調價」,甚至是於法無據。其實四年前政府部門即曾遭遇過因「一次漲足」而造成的高物價與高失業率,導致「停滯性」的通膨現象;當時「痛苦指數」(失業率加物價上漲率)高達7.67%,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飆高到4.97%,七月更衝到5.81%,是當時近30年的最糟情況。此番四年後重蹈覆轍堪稱不幸。
其實目前的浮動油價公式是否合理?以及「電價調整公式」是否依法有據?社會大眾都認為有檢討的必要。媒體追查電價調整公式,發現僅是經濟部的內規,根本沒經過立法院審查;民眾認為這其中有許多不透明的內涵,隱藏有失衡的經營利益,難以說服民眾。因此若仍以「反映成本結構」、「價格合理化」等理由來調高油電價格,民眾咸表不能接受。尤其在連續10周國際油價下跌後,經濟部應該要檢討這項決策適當性。何況早在4月18日,馬總統從非洲返台就立刻出席國民黨中常會,聽取經濟部長施顏祥報告油電價合理化的相關政策。當時便已裁示,油電價格合理化雖有不得不然的壓力,但也要求中油、台電公司需在今年6月底前提出營運檢討報告,以讓民眾了解經營績效及調漲的合理性。
由於經濟部宣布第一階段電價調漲40%於6月10日如期實施,更由於此時序恰好是夏月電價季節,估計在夏季電價期間家庭平均用電必然增加,因此與社會大眾及輿論一致希望能暫緩實施的想法有落差,民眾對於調漲措施的時間與不恤民情極為失望與憤怒。其實油能源統計資料顯示,近五年台電公司每年的毛發電量平均為2400億度,商業運轉發電量僅86%約2100億度,耗損14%其實偏高;而商轉電量2100億度的收費電量僅1900於億度(耗損約7%)。由此觀之,台電公司若能加強管理,提高售電量100億度,每年就可增加220億元的收入,而不必自民眾生活用度的費用中調漲。
其實台電公司燃油的發電機組僅占6.8%(3.3 MW)、發電量僅占總量2.9%(73億度),因此要藉油價上升的理由調漲電價極為不當。再以日昨監察院調查後,認為台電每年契約向民營電廠購電高達500億度,其契約價格甚不合理,台電決策高層顯有失職,而對主其事者提出彈劾案。因此,此時此際政府部門應再檢視油電價格雙漲的恰當性與合理性,以免引起更大的輿論質疑及國人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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