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台灣當前M型社會的發展趨勢,推動租稅改革讓人民稅賦更合理,最主要的精神就是量能課稅,讓「勞動所得」稅負輕一點,以鼓勵工作就業;「資本利得」稅負合理增加。其中,檢討證券交易所得稅就成為稅制改革踏出分配正義的第一步。

歐債危機再起,各國都深受衝擊,台股下跌證所稅復徵當然脫不了干係,不過衡酌台股近期股市表現,台股的表現在亞洲股市中仍位處中段。但證所稅也是一個重要的不確定性來源,這段期間股市交易量下滑自屬必然,一旦立院通過最後版本,不確定性消除,交易量當應聲回升,並無必要過度解讀。

先前除了外界所熟知的行政院修正草案外,各黨都提出自己的版本外,光執政黨立委版本就有四、五個之多,造成整個市場充斥不安與疑慮。自3月28日起推動證所稅後到上(5)月底,台股重挫逾12%,在主要亞股中表現最差。總市值僅剩19.3兆元,較2月的市值大幅縮水2.8兆元;並低於去年8月歐債風暴開始的20.7兆元;那時的日平均成交值仍有1,313億元,至今成交值冷凍到5、6百億元,不到之前交易量的一半。因為量能的萎縮,證交稅也大量減徵,全民皆輸。

姑且不論各版本的優劣,至少我們應肯定國民黨政整合共識版本的火速提出,讓市場的不確定性因素大幅降低。

此版修正重點改分兩階段徵,第一階段是102年到105年,自然人採「設算、核實雙軌制」,但針對台股指數8500點證所稅才徵證所稅的「設算」課稅,明確定出在民國105 年取消的「落日條款」,也就是在民國102年至105年採設算所得與核實課稅雙軌制,106年起全採核實課稅;並新增「抓大戶」條款,第一階段,持股3%的大股東及不含證券的年所得淨額超過500萬元者,從明年起就得核實納入綜所稅課徵,第二階段則從106年起,全面單軌制核實課徵,持股1%的大股東及不含證券年所得淨額300萬元者,就得將證券交易所得核實繳稅。

這有幾項優點,首先設算所得課徵為台股8500點以上,課徵千分之0.2到0.6的證所稅。在歐債危機下,國內經濟表現並不理想,未來恐怕要過一段壞日子。國民黨正共識版以指數8500點作為設算所得開徵起點,離當下還有一段距離,目前市場就不會受證所稅干擾,讓市場多了緩衝時間,有助新稅制的推動。

其次,落日期持股3%以上大股東、沒有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的綜合所得淨額5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以及非居住在台灣者,都須採核實計算所得合併課稅。2017年起取消設算制,股東持股的比例達1%、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的綜合所得淨額達300萬元者,就須核實課稅;如果當年度賣出金額達10億以上,也必須核實課稅。符合馬總統所提「量能課稅」原則。

三是首次公開募股(IPO)後初次交易股票、未上市櫃(含興櫃)股票,不得適用設算所得課徵,可立刻增加50到60億元稅收。尤其IPO部分須持有10張以上才課,抓大放小,減少影響範圍,符合「簡政便民」。

最後,稅收預計增加150億元,高於原政院版本預估的100億元,亦有助於財政健全。

當然,這個版本也有許多疑慮,像8,500點是否將來會成為台股的天塹;大戶或外資是否會出走等,這些未來都可以多加探討,大家集思廣益,針對細節再做修正。「一個制度要形成需要很長時間」,尤其證所稅具有複雜度跟衝擊性,不需要有想要一次完成的企圖心。

事實上,觀察國際稅制現況,中國大陸沒有課徵證所稅,香港和新加坡原則上亦不課證所稅,僅針對經常性交易所得者課稅;日、韓則採分離課稅;歐美各國大都併入個人綜合所得,採累進稅率徵收。加拿大、英國、德國等也都有類似稅目。

不同國家原就有不同的國情,沒有最好的制度,必須因地、因時制宜。國民黨政整合共識版並非最符合公平正義,也不會是稽徵成本最低的版本,但確實是能兼顧量能課稅、簡政便民、稅收高於稽徵成本的好版本。

我們期望各黨派能儘快達成共識、整合出各方可接受的版本,讓證所稅能在本會期通過,去除台股的不確定性,市場早日安定,踏出租稅正義的第一步。此外,證所稅20幾年來沒人敢提出,馬總統勇於改革,我們應給予肯定。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發表於2012年6月4日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