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民黨主席連戰在立委選後立即宣示不加入聯合內閣和國安聯盟之後,國民黨中常會日前又無異議通過決議:「未來內閣改組,除有任期制的機構外,嚴禁黨員以個人身分出任政務正副首長、政務委員,但具有任期者不在此限,違反規定者將由考紀會依黨紀議處」。雖然陳總統就職以來,一直以「用人唯才、不分黨派」的說法,使得陳總統動輒以「跨黨派」為名,裂解、分化在野黨的謀略,始終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但是無論從政黨政治的理論,或是我國民主政治發展的過往經驗來看,國民黨今天的立場,才是是回歸政黨政治與嚴明責任政治分際的正確作法,應該給予高度的肯定。
孫中山先生曾說:「私爭不可有,黨爭不可無」,這是因為當代政黨的組成,是部分國民基於不同的理念,所自然結合的人民團體。所以「黨綱」便是政黨理念的表現形式,基於黨綱而有選舉中的「政見」,根據政見方有執政黨的施政方針——「政策」可言。在野黨基於不同的理念,當然就有不同的政策主張,並據此與執政黨辯論、對抗。這種提供不同政策交由人民選擇的過程,正是政黨競爭的精髓所在,便不可能、也不應該出現陳總統近日所倡導「以合作代替對抗」的現象,否則在野黨根本沒有存在的價值,「民主政治就是政黨政治」的意涵亦將隨之崩解。
「聯合內閣」是政府體制採行內閣制或雙首長制的西方民主國家中,當國會內政黨席次分配呈現各黨不過半的多黨制結構時,經常出現的政府組成模式。不過,「黨對黨談判」一定是籌組聯合政府的必要條件。以內閣制的德國而言,一九九八年聯邦眾議院大選後,社民黨便與綠黨透過黨際協商並簽訂「聯合政府協定」,其中不僅對政策內容、內閣成員的安排,甚至對歐盟委員及總統大選提名候選人的權利,都有鉅細靡遺的規定。再以我國九七修憲所欲仿行法國第五共和的雙首長制來看,一九九七年左派的社會黨與共產黨在國民議會大選第二輪投票前,即進行選舉聯盟的協商,獲勝後隨即組成聯合政府,卻未曾聽聞右派的席哈克總統欲籌組跨(左、右)黨派政府之說。
再看看民進黨在野時期的表現吧。一九九零年民進黨的康寧祥先生接受李登輝總統邀請參加國家統一委員會,當時雖未受到黨紀處分,卻在一九九三年被李總統提名為第二屆監察委員,於國民大會接受同意權的資格審查時,遭到民進黨國代的「圍剿」;而一九九七年李登輝總統邀請民進黨的黃信介擔任國家統一委員會的副主委,結果信介仙以「尊重」民進黨中常會決議為由,婉拒李總統的邀請,拋開統獨好惡的爭議,民進黨當時的表現,確實謹守了政黨政治的分際。
其次,一九九三年李登輝總統提名了康寧祥、陳永興、陳金德、張德銘等四位民進黨黨員為二屆監委人選,他們在黨內擾攘中決定接受提名並發表共同聲明,倘使他們四人經國大行使同意權後任命,將立即「退出政黨」,陳永興並表示,他們可以接受停止黨權。這才化解了民進黨內對個別黨員受國民黨籍的總統提名出任監委,是否牴觸民進黨「單一國會(廢國民大會、監察院)」主張的爭議。請問這是私爭?抑或黨爭?
特別是一九九六年總統大選後,民進黨面對國民黨層峰及相關人員在頻頻放出「徵才」的訊息之後,黨內立即發生是否接受國民黨邀約「個別入閣」的高度爭議,但隨即由中常會做成「聯合內閣必須是黨對黨、政策對政策,以及個人非經中常會決議不得入閣」、「也不與國民黨討論兩黨聯合內閣」的決議,才平息紛擾。時任中常委的蘇貞昌先生說的好:「在沒有聯合內閣的前提條件下,拉攏民進黨入閣不過是要分化或要民進黨放鬆監督的手段;民進黨豈能因幾席閣員席位的引誘,就把整個政黨賠進去。」這席話今天同樣適用於國民黨,不是嗎?
國民黨已經做出了正確的決定,更重要的是堅持與貫徹。而有心繼續入仕的「國民黨員」,也到了應該在「官位」與「理念」間做出清楚選擇的時刻了。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刊登於中華日報,2002/01/11,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