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銓敘部最新統計,國內女性公務員人數逐年攀升,截至去(100)底人數近四成,比十年前增加近5%,政府似乎有感覺到女性公務人員增加的趨勢,以及為因應國內生育率逐年下降的情形已成為國安層級的問題,為了鼓勵公務員生育擬放寬婚假的規定,未來規劃婚假可放寬為二至三個月內休完,讓新人有較大彈性安排假期,提高受孕機會。

平心而論,國內少子化現象日趨嚴重,人口結構越來越少,政府催生立意甚佳,卻未考量現實問題,其一,若由現行公務員14天婚假需在結婚日起的一個月內請完之規定,放寬至二或三個月內休完假,由於用人單位較無法掌握員工請假的期間,可能會影響人事調度,礙及相關業務的推展。其二,此舉是否真能吸引公務員結婚生子令人質疑。筆者以自身的經驗認為,身兼母職的員工尤其孩子尚年幼時最擔心的事莫過於孩子的托育問題,若要提高女性職員的生育率,用人單位應提供讓女性員工能安心就業的環境。

以99年度臺灣地區參加勞工保險之事業單位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有關生理假、流產假、陪產假及哺乳室或集乳室設置的情形分別為雖較往年有所改善,但皆未及六成,顯然國內企業營造能讓女性能安心的職場環境尚待加強。是以,筆者認為,政府機關(構)何妨考量以自身為表率,除了落實前述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之外,更可積極設置能讓職員在工作之餘得以掌握孩子狀況的設施,例如:托育中心、課後輔導中心等,未來民間企業若能跟進,或許將能大幅紓解適婚、適產員工之不婚、晚婚、不生、晚生所造成少子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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