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部分跨黨派立委協商修改「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許可財團法人設立「公益收購站」來收購電子遊戲場所給予客人的獎品。這個由國民黨委員主提案,但卻獲得許多民進黨立委支持的修法舉動,引起法務部強烈的反對,擔心會給外界造成台灣已開放賭博的錯誤印象。同時會有惡化台灣治安之虞!近日更牽扯出收受獻金的問題,不少委員紛紛撤簽,似乎本法三讀無望。雖然如此,本法卻難保不會在未來闖關或夾帶通過!

對於這個立法,我們基本上應贊成法務部的顧慮。電玩的確是目前不少青少年以及夜貓族最鍾情的娛樂之一,而電玩場也不免有藏污納垢,形成治安的死角。以「電玩人口」最密的日本而言,許多城市的電玩業成為黑社會幫派的附屬行業,即可知電玩業經常處於合法與非法的灰色地帶。

如今,立法院打算許可電玩獎品兌換現金,即是明白的許可電玩成為賭博工具。立委雖然透過許可財團法人(且限於公共福利事業的財團法人)才能收購,但顯然是將財團法人作成白手套,如果這種理由可以站得住腳,那不如政府明白開放賭博,再光明正大的徵收「賭博捐」,豈不省事?

其次,台灣對於財團法人的許可,其程度之寬與管理之馬虎,可稱各民主國家之最。我們絕對可相信法務部的憂慮:屆時「人頭財團法人」將如雨後春筍般的成立,且將黑道漂白成熱心公益的財團法人,正可以增加台灣治安與司法機關的困擾。所以在財團法人不少已淪為逃漏稅、洗錢及其他不法行為工具的台灣,實不宜再增加其違法犯紀的機會。

甚且,本法尚未通過,部分立法委員已經開始磨刀霍霍,積極成立兌獎的財團法人,姑且不論這些財團法人的屬性、成員、未來是否真能從事公益等問題,立法委員若不能迴避利害相關的法案,卻反而利用機會進行「內線交易」,則本法未來的前途如何,恐怕不言可知。

我們主張,社會應以平常心來對待電玩業。也希望政府採積極輔導的態度來提昇電玩業的服務水準。就以獎品的種類而言,政府應以善意的態度協助、建議業者提供有教學性、益智性或其他較有高尚趣味的獎品,讓消費者得到真正的實惠。總之,政府有義務將電玩成為一個健康的娛樂。開放現金兌換獎品,將污染電玩的健康發展。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中央日報91.01.12十五版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