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高漲的房價讓民眾積怨已久,為了拉攏選民的心,不論是國民黨的「黃金十年」或是民進黨的「十年政綱」政見,都不約而同強調對人民居住權利的重視,包括建立房地交易實價登錄制度,達成交易資訊透明化,並主張實價課稅,具體落實漲價歸公的理念。
馬英九總統曾多次公開推動落實「居住正義」,但在推動的過程中,遭到許多既得利益者的反彈,畢竟在價格資訊透明後,不再擁有操縱房價的優勢,在實價課稅後,炒作房地產的利益將課重稅,因此透過各種方式遊說行政與立法部門阻擋修法,使得馬總統差點面臨跳票的危機,所幸12月13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住宅法草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了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利,不惜在選前與既得利益者有所衝突,這是居住正義向前跨越的一小步,然而,通過的法條內容仍讓部分民間團體感到遺憾及無奈,畢竟在修法過程中,既得利益者的阻擋、行政部門的推諉,導致法條內容趨於保守,擔心對於房市交易透明、漲價歸公、社會住宅推行的實質效果有限,本文針對法案內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與平均地權條例,這三項相互關聯的法案之修法的背景是因為目前國內房屋土地交易價格不透明,造成民眾只能被動接受業者漫天喊價,政府也因無法掌握房地交易實價,相關稅率只能從輕認定,從而造成稅收的流失。目前實價登錄三法所取得的交易資訊,均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並且「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屆時以區段平均價公告之,並非每戶交易價格「實價揭露」,並不得作為課稅依據,這樣的但書讓交易資訊透明化打了折扣,建議充分揭露每筆交易資訊,並提高罰款上限,未來民眾可直接向政府機關申請查閱交易內容,甚至連貸款幾成、是否抵押都可查閱。
二、以目前國內房地產價格經常有三種價格(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市價)的情況下,而每個縣市在評定地價實所採用的標準都不太相同,因此如果立即以實際交易價格來課稅,可能會導致一些家庭租稅負擔立即增加很多。因此,我們建議應該先讓實價登錄上路,然後再讓各縣市的評定地價逐漸接近市價;另一方面,再同時修正相關的租稅法規及稅率,等這些配套措施都做好之後,再施行依實價來課稅的政策。
三、在住宅法方面,未來住宅部門的主管通關應該要進行更多的資訊搜集及公布,另一方面,對於弱勢家戶的保護也應該要增加。建議提供弱勢家庭更好的居住服務,而不應該去協助他們買房子,因此社會住宅一定要以出租形式來協助弱勢家庭,而且數量要足夠;而不應該去建房子賣給弱勢家庭。另外,居住的品質不但是住宅本身而已,整個社區的管理與相關照顧服務的提供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未來政府在提供社會住宅時,相關的居家照護、社區服務、與相關服務的提供也應該要一併到位。
日前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批評馬總統的支持者是可以搭私人飛機到處助選的有錢人,站在自己身邊的支持者則是一般人民,刻意將企業財團與馬總統連結在一起,事實上政府不惜在選前與財團有所衝突,也要照顧民眾的居住權益,更希望能趁此機會改善不動產稅制的缺失,徹底杜絕囤地、炒房、投機等脫序行為,而好政策必須延續下去,只有馬英九總統有足夠的決心與魄力建立公平的不動產稅制,真正落實「居住正義」。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落實居住正義不是說說而已
作者林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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